是掘墓还是造墓【66】雷诺舟先生来信了 常坤 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 近日网上蹿红一篇文章《草见人命》,是华中师大一附中学生李红豪的语文考试之作。也就是这个被阅卷教师给了一个“自毁前程”的评语的文章激烈地抨击中国的政治体制、教育制度等,各大媒体都被头条报道。他对自己看法说“不是我出头,而是其他人的头都缩回去了,我的头没有动。” 今日看到雷诺舟先生的回信,李红豪的看法也是我的感慨。雷诺舟先生对于中国艾滋病运动所做出的贡献并不是他出头,而仅仅是履行其职责和作为一个有基本人权素养、公平、正义和尊重事实的人。而这也应该是每一个人都所应拥有的。而事实的情况却多让我们所不容,孟德斯鸠在《法的精神》中说“非常奇怪,中国人万事以礼为本,却是世界上最会骗人的民族。” “一樽酹江兮,怜不再侯;引颈高歌兮,慰我烦悠。”说实在的,我现在就是在为众多发生在中国艾滋病社区的欺骗所困扰,不肯沆瀣一气,却也只能曲高和寡;自命清高的后果就是“高处不胜寒”,确实很冷啊,酷暑不消寒。前段时间在北京碰到一个学者,因为她的一个问题,引发我就此问题“大发脾气”,没勇气也没信心去面对现实的。后来她通过快递送了我一本书清华社会学讲义之《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 这个李红豪最崇拜的人物是“竹林七贤”里的嵇康。这个古人也是让我缅怀魏晋、探思幽谷不能自拔的人物。对于这么几年在中国艾滋病运动中的际遇,特别是这2010年回国以来,常常让我悠然中陷入嵇康当年的境况,直直想弹奏一曲已绝千年的“广陵散”(狂笑之扯),梦断自己的中国艾滋病运动之路;“古人有言。善莫近名。奉时恭默。咎悔不生。万石周慎。安亲保荣。世务纷纭。祗搅予情。安乐必诫。乃终利贞。煌煌灵芝。一生三秀。予独何为。有志不就。惩难思复。心焉内疚。庶勖将来。无馨无臭。采薇山阿。散发岩岫。永啸长吟。”这又何尝不是我当今当时之情,我知叔夜(嵇康字)当年,叔夜及其慕者知我也。 雷诺舟先生的回信让我很兴奋,对于他的态度和观点,让我们也很有力量,我们感谢他,也感谢那些为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做出贡献的人和组织。 顺便说一下,有人批评我们说,只表扬雷诺舟先生,不“颂扬”其他国际组织和国际人士,人家心里会不高兴的,而且有意见。我觉得可笑之极,不可理喻,现在连感谢一个我们感恩的人都要看一下别人的脸色了吗? 附件: 1、就雷诺舟先生在华工作感谢UNAIDS(中英) 2、为UNAIDS CCC建立档案以表达敬意和谢意 3、李红豪的作文《草见人命》原文: 尊敬的UNAIDS: 您们好! 我们是中国公民社会组织的一些年轻人,我们投身于中国的艾滋病防治的事业。今天我们给您们写信是因为——我们衷心地感谢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10多年来对中国的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支持和帮助,尤其感谢前任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国家协调员雷诺舟先生,他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我们非常的怀念他在中国所开展的工作,向他致敬! 雷诺舟先生在职的5年之中,不仅推动了中国艾滋病工作的长足有效进展,更维护了广大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人的基本权益。在中国艾滋病动出现重大人权侵犯的时候,比如胡佳被判刑、李喜阁被多次软禁、万延海被多次失踪、常坤的艾滋病组织被取缔等,他都积极地安排工作人员与我们联系,表示关心和慰问!还积极地和相关中国政府部门联系,以此来帮助我们。在他对中国艾滋病和人权工作的支持下,中国的艾滋病运动蓬勃发展! 我们非常感谢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能够派出这么好的工作人员来华工作,推动中国艾滋病运动,监督和倡导中国政府履行承诺,维护中国艾滋病积极分子和感染者的人权;这是对中国艾滋病运动的重视,是非常明智的决定。我们很怀念他! 中国著名的艾滋病活动家、人权活动家万延海先生这样评价雷诺舟先生:雷诺舟先生在中国任职期间,悉心地关注中国的艾滋病干预工作,每当艾滋病活动家以及艾滋病人遇到意外的状况的时候,都会接到来自联合国艾滋病机构的电话询问,都会受到雷诺舟先生的关注。我们感激这样的一个人。 中国著名的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在他的博客中写到:雷诺周先生是一个一诺千金、雷厉风行的人,是一个无私的人,他真正的把中国人当成朋友,真正的把中国的艾滋病与干预事业作为自己的事业和价值追求,我们敬佩这样的一个人。 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协调员常坤曾说:因为有了雷诺舟,UNAIDS China才像是在主导艾滋病防治运动,离开了他,简直就是个衙门。雷诺舟先生对于中国艾滋病和人权事业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是不会被中国人所遗忘的。特别感谢他在新疆雪莲花艾滋病组织被新疆政府取缔期间的关心和支持! 艾滋病人李喜阁女士这样评价雷诺舟先生:他是一个有慈悲心、一个有爱心、一个有责任心,默默的无闻的帮着中国感染艾滋病人群的权益的人。他热心地关注我进出监狱的情况以及身体状况,关心我的家人,敦促政府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 …… 类似这样的评价不胜枚举, 非常感谢UNAIDS,也衷心地希望UNAIDS能够一如既往的推动中国艾滋病运动,促进中国艾滋病人权事业的发展,监督和倡导中国政府履行承诺,关心参与艾滋病运动的积极分子; 请转达雷诺舟先生,我们非常感谢他在华的工作;我们很想念他,并希望他能够在方便的时候回到中国来,来工作或者仅见见他的这些老朋友。 谢谢! 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 2010年6月24日 June 24, 2010 Dear UNAIDS: We are an assembly of 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 in China, primarily composed of young individua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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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掘墓还是造墓【66】雷诺舟先生来信了
七月 26th, 2010 · No Comments · 是掘墓还是造墓/China AIDS History,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中国协调员档案UNAIDS Country Coordinator Archives
田喜:再致China AIDS and Rights Salon
十月 22nd, 2009 · No Comments · UNAIDS和“中国艾滋病和权利沙龙”
再致China AIDS and Rights Salon 尊敬的施贺德博士: 您好,我是田喜,中国的一名普通艾滋病毒感染者。 很不幸,因未能收到the 1th China AIDS and Rights Salon邀请函,13日在UNAIDS会场进口处受阻,未有机会参与旁听,无法知悉会议的内容,参与到后续就实质性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的交流与讨论。 因个人没有能出席会议,非常想知道相关细节,会议讨论内容。 也希望尽快获得相关内容的公开,以及后续会议信息能够更加的公开透明,不受阻碍,自由参与,以便鼓励社群参与的积极性。 同时,想清楚地知道已建立“China AIDS and Rights Salon”的工作机制,以及相关形成的个案问题及政策性意见表达的受理及其信息反馈机制。 2009年6月16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世界艾滋病运动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共同发布了今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普遍可及和人权。 选择这一主题是为了加快落实保护人权和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普遍可及的目标,敦促各国政府修订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妇女和边缘人群有歧视性的法律条款;敦促各国兑现“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承诺宣言”(2001年)和“关于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政治宣言”(2006年)中保护人权的承诺。 对于“尊重和保护人权”条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宪法向每一位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许下的诺言,以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做出过的相关人权保护的庄严承诺。其中涉及到中国社会本身政治文明化的法治建设及中国政府本身的国际声誉。 我们非常高兴地能够看到the 1th China AIDS and Rights Salon,在有联合国系统机构参与和主持协调下,顺利召开。中国政府与国际社会、民间NGO组织就中国艾滋病与人权话题公开的意见交流和讨论。 但作为生命健康受到严重侵害,亟待政策保护的个体,也是非常希望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相关的问题的讨论和交流中,得到salon的关注,获得帮助。很不幸地是,我们发现这样的机会很少。我们很努力地与有关方面做出的信息沟通,愈发地困难,以至于无法收到信息送达之后的相关反馈。 我们不知道把信息应该提交给谁?可以交给谁?也不知道谁会对此保持关注?谁的关注才能产生实质性的推动和改变?于个体或政策。 同时恳请UNAIDS在华机构,为了加强与中国社群的紧密联系及推动09年“普遍可及和人权”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承诺的实践,考虑建立直接与社群就中国艾滋病与人权保护话题的定期意见交流、汇报、信息反馈公示制度以及设立专职中国艾滋病与人权保护观察官员,以帮助中国现有艾滋病防治政策的转变和强化人权保护。 近期特别关注:1河南宁陵县在母婴保健机构生产输血感染艾滋病的 两位女士,因在国庆节前上访活动中,遭到信访部门、地方公检法机关(中国司法机关)联合以非法上访,进京闹事要挟,涉嫌敲诈勒索基层政府的名义,被要求出具:表示以不再进行非法上访的认错悔过保证书。因有悔罪表现,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 田喜个人的输血感染乙肝、丙肝、艾滋病的综合治疗问题及其相关事件法律赔偿。 3浙江省杭州市出现的艾滋病人被医疗机构拒绝施救,就医权和生命健康权受到严重侵害的案例。 (详见:徐医生博客地址:http://blog.sina.com.cn/drxu),十分乐意效劳代为转介联络,恳请有关方面的保持关注。 也希望能够收到您的回复,再一次有机会尽快见到您。 同时也非常感谢UNAIDS曾经做出的对于挽救艾滋病个体生命所做出的努力以及由此UN在华机构试图做出的转变,履行作为UN在华机构的一份人权保护承诺。 致谢! 田喜 2009.10.22
万延海:联合国艾滋病和人权沙龙应该负有责任!
十月 11th, 2009 · No Comments · UNAIDS和“中国艾滋病和权利沙龙”
From: Wan Yanhai Sent: 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8:42 PM To: Kuo, Nana Cc: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Subject: 联合国艾滋病和人权沙龙应该负有责任! 联合国艾滋病和人权沙龙应该负有责任! 过涛娜:你好! 感谢你邀请我参加“中国艾滋病与权利沙龙”咨询会。我认为,相关各方坐下来讨论“艾滋病和人权”是一个积极的事情。但鉴于人权机制一不小心就成为人权侵害者的避难所,而不是人权受侵害者的救助机制,我提出如下意见: 1、会议组织者和参与者,无论机构参与或个人参与,应该各自发表一份关于艾滋病和人权的立场声明,阐述机构或个人对艾滋病和人权问题的意见和立场。 2、所有参与组织或个人,应该阅读联合国1996年制定并于2006年修正的《艾滋病与人权问题国际准则》(http://www.unaids.org.cn/uploadfiles/20080812151543.pdf),并表达各自对该准则的立场:完全赞同、基本赞同但有保留、基本不赞同。完全赞同的组织或个人,需要列出各自认为准则最重要的部分是哪些?基本赞同但有保留的组织或个人,需要说明自己在哪些方面有保留及其理由?基本不赞同的组织或个人,如果说明自己不赞同的理由,可以参会,但不能成为沙龙正式成员,无表决权,不能在沙龙里担任职务。 3、所有参与组织或个人,应该熟悉中国《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所有参与组织或个人,应该至少组织2次以上的文件阅读和讨论。 4、所有参与组织或个人,每次参与沙龙活动之前,应该提交自己希望讨论的问题、及其对该问题的说明和立场意见,也可以对组织者提出的问题提交各自的立场声明。 5、所有参与组织或个人,离开沙龙活动后,应该阐述各自在沙龙上表达的意见或提出的问题,并进一步补充或说明各自的立场意见。 6、沙龙正式成员组织或个人,必须公布各自组织或个人处理艾滋病和人权沙龙的工作机制,比如如何听取艾滋病人群体和受影响群体的意见、如何帮助个案问题或政策性问题在沙龙里获得表达和处理。 7、所有参与组织或个人,必须承诺非暴力原则。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的人,不应该获得参会邀请,除非雇用治安警察在场的情况下。 万延海 From: Kuo, Nana Sent: 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09 6:39 PM To: Kuo, Nana Subject: Invitation_Advisory Consultation Meeting on Establishing a China AIDS and Rights ‘Salon’ _13th October [...]
全国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委员会”申请参加“中国艾滋病与权利沙龙”咨询会
十月 11th, 2009 · No Comments · UNAIDS和“中国艾滋病和权利沙龙”, 艾滋人权AIDS RIGHTS
UNAIDS 这个所谓的艾滋病和权利(我认为应该是“人权”,可能UNAIDS有什么狗屁忌讳写成了“权利”)沙龙,到底是真为了人权,还是为了贴金。 某组织要整编在中国最活跃并且组织化日益强大的艾滋病社区,UNAIDS在全球基金层面上多次表现的让中国艾滋病社区的积极分子倍感失望。 我们将持续观察和促进 艾滋病社区积极分子在UNAIDS 活动层面的参与,也希望UNAIDS 秉持UNAIDS筹建理念,为中国艾滋病社区谋福利。 附 全国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委员会 参会申请。 2009年 12月1日 世界艾滋病日“空腹健身运动”,正在考虑为 全国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受害者 空腹24小时。 常坤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Chengyu Sun <chengysun@gmail.com> Date: 2009/10/9 Subject: [联席会议] 哪位朋友能帮忙给过涛娜女士转发一个邮件:申请参加“中国艾滋病与权利沙龙”咨询会 To: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们想参见13日,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举行的“中国艾滋病与权利沙龙”咨询会,可我们给过涛娜女士的邮箱guot@unaids.org发送邮件总是失败,哪位同仁能帮忙将下面的邮件转发给过涛娜女士! 非常感谢! 孙 亚 刘秀荣 过涛娜女士: 你好! 我们是"全国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委员会"的委员孙亚,刘秀荣。 我们得知10月13日将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开展的建立“中国艾滋病与权利沙龙”咨询会,我们非常希望能参加这一会议。 "全国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委员会"是由10名来自全国各地因输血和用血制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和病毒性肝炎的受害人及家属代表成立的一个专门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11月,主要关注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和其他血液传染疾病人群的包括输血感染赔偿诉讼、治疗与关怀在内的法律和人权问题。 在2006年,2007年度,委员会举行了一系列的工作会议,并向国务院、全国人大、卫生部等部门提出建议和倡导,以期推动全国众多民众因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及病毒性肝炎问题的妥善解决。 2008年以来,随着艾滋病感染报告病例从2002年的4万例持续攀升至22万例,其中经输血途径感染的比例也从1.5%不断上升到4.3%(注这一数据在各种媒体上难以看到),可见,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例的绝对数量是在爆发性的增长,由于每一个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例并不是孤立的事件,我国经过公开调查的黑龙江北安、内蒙古清水河、吉林德惠三起输血感染艾滋病事件表明每一起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例后都有十数起相同的病例。显然,这一事实是多么的严重。 有资料显示河南省截止2008年年底有5853例“自述输血感染”病例,占其报告总数的13.65%,这一数据和比例同样根本不为公众所知。这里使用的“自述”一词或许是为了想表达一种意思:“他们自己说自己是输血感染的”,似乎不是很可靠,可信度很低。 然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自述”一词在此用的非常准确,就如同一个人被医疗机构“初筛”为“HIV”阳性了,虽然此时大家都知道这个人难逃噩运了,但是不能说这个人是“艾滋病感染者”。因为医疗机构的初筛只能说明这个人“只是初筛阳性”,还必须由经过专门认证的卫生防疫机构“确认为阳性”后,才能说是“感染者”,这是一个法定的程序。 老百姓“自己说自己是输血感染的”当然不能“算数”,那么谁说话算数呢?当然是法定的机构了,可遗憾的是并没有法定的机构调查这么多的民众“自述输血感染”艾滋病病例。那么这些“自述输血感染”病例到底是不是真的呢?天知道!以至于在少数输血感染艾滋病患者通过法律途径侥幸得到一定赔偿的情况下,面对蜂拥而至的诉讼潮,河南法院在接到上级的指示后不再受理相关“涉艾”诉讼案件。 这是一幅多么可怕的情景! 所以,不难想象,委员会的工作在全国层面的政策倡导工作自2008年以后几乎是停滞了。 [...]
常坤在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发言
一月 19th, 2009 · No Comments · 常坤演讲/Chang Kun Speeching
常坤在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发言 各位先生女生们,您们好! 今天是美国时间2008年6月12日,但是在中国时间的2008年6月12日,也就是美国的昨天,一名积极寻求为其丈夫因输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问题得到公正的解决,而被被指控敲诈勒索罪名的女士,王小巧,在中国河南省新蔡县法院开庭审理。择期宣判。 我叫常坤,来自中国大陆。首先请允许我向那些帮助和协调我今天能够在这里说话的人们表示感谢!还有在座的诸位,感谢您们对于中国艾滋病和人权状况的关心和 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