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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政府解除有关法规中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的禁令

十月 30th, 2009 · No Comments ·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北京益仁平中心, 感染者旅行权利

呼吁政府解除有关法规中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的禁令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北京益仁平中心
2007年10月19日 星期五
1986年以来,我国相关法规禁止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并且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将强制隔离和强制离境(相关法规具体规定附后)。这些禁令缺乏科学依据,而且客观上形成了对感染艾滋病的外国人的歧视,不利于全球共同抗击艾滋病。
并且,这些禁令已经造成了很恶劣的国际影响。日前,全球基金(全球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理事会代表公民社会的三个理事及其代表团(感染者代表团、发展中国家非政府组织代表团和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代表团)分别发表声明,抗议我国政府限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的规定,并表示抵制即将于2007年11月12-13日在中国昆明召开的全球基金理事会第十六次大会,要求全球基金更换会议地点。这一事件,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对我国关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禁令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为了消除歧视、倡导平等,尽快消除已经造成的恶果,我们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和北京益仁平中心这两个在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反歧视倡导等工作的NGO组织呼吁我国政府立即修改相关法规,解除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的禁令以及强制隔离和强制离境的规定。
一、禁止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的闭关锁国政策不仅对外国人产生歧视,也加重了国人对国内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艾滋病病毒和艾滋病被发现开始在世界范围流行。作为对一个严重传染病的防御策略,我国政府采取了闭关锁国的政策。一方面,政府颁发法令,禁止血液制品的进口,因为艾滋病病毒被发现可以通过血液传播;另一方面,政府颁发法令,禁止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
闭关锁国的政策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高耀洁在"打破"艾滋病长城"里的沉默" (2001年5月31日在全球健康理事会年会乔纳生.曼全球健康和人权奖颁奖大会上的发言)一文中指出:"这个想法非常天真,要把艾滋病拒之国门之外,这对于长期封闭的中国社会来说,非常具有诱惑力。我们国家自从1980年代中期和后期,开始禁止进口血液制品,并对外国来华者与长期生活在国外的中国居民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查。然而,来自中国本地的血液及其制品长期来却缺乏严格的筛查和选择。"
不仅我国国内的血液及其制品在整个1990年代缺乏严格的筛查,而且我国政府和国民长期以来相信艾滋病是外国人的病,对国民缺乏基本的艾滋病教育,导致国民缺乏基本的个人防范意识和能力。把艾滋病看成来自外国人的威胁,不仅对外国人产生歧视,也加重了国人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
二、限制外国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入境缺乏科学依据。
在我国国内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急剧上升之际,限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不仅可笑,而且小气。艾滋病病毒不会通过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和传播,不会通过国际或国内的旅行工具(飞机、船、汽车或火车)传播。艾滋病病毒通过性接触和血液传播,这主要和个人之间的行为有关,而和人们的国籍或人种无关。我们无法看出,一个人从上海到广州,与一个人从澳大利亚到中国,他们/她们在私人行为方面会有必然的区别。限制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缺乏科学依据。
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在中国旅行的限制,是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整体歧视的一部分。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多国议会联盟在《立法者有关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法律和人权手册》(1999年11月)中指出:歧视增加了艾滋病流行对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携带者、被怀疑感染的人们、及其家庭和朋友的影响。
三、作为联合国成员,中国有责任根据联合国宪章推动和鼓励没有歧视的对人权的尊重。
1996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通过决议,一些人权条约中使用的名词"或者其它状况"(or other status)"应该被解释为包括健康状况,包括艾滋病病毒/艾滋病",并且根据真实的或假想的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状况的歧视受到禁止。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多国议会联盟在《立法者有关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法律和人权手册》(1999年11月)对艾滋病相关的反歧视作出下列说明:不受歧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比如,在卫生保健、就业、教育、移民、国际旅行、居住和社会安全方面消除对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携带者的歧视。
可喜的是,我国政府近年来已经意识到歧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威胁。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艾滋病防治条例》,其中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
艾滋病是我们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这是一个全球问题,它超越国家、宗族、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我们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和资源,包括分享感染者社群的经验,包括分享外国人感染者的经验,包括需要消除对外国人艾滋病感染者入境的限制。
四、我们的建议:
1.建议我国政府立即修改相关法规,解除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外国人入境的禁令;
2.建议我国政府立即修改相关法规,取消对已经入境的感染艾滋病病毒外国人强制隔离和强制离境的规定,并增添对已经入境的感染艾滋病病毒外国人的人道主义关怀的规定;
3.建议我国政府立即修改相关法规,取消入境、出境检疫时所填报健康申明卡中的艾滋病项目,无论外国人、还是中国人,在出、入境时都不应再填报艾滋病病毒感染与否的状况。
[注:]全球基金:
全球抗击艾滋病、肺结核和疟疾基金,简称全球基金,旨在为抗击世界上最具灾难性的三大疾病大量增加资源,并将这些资源送往最需要援助的地区。
[附录:]我国现行禁止和限制感染艾滋病病毒外国人入境的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 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
第七条规定:下列外国人不准入境:患有精神病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的。
2、《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7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14日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
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指艾滋病监测管理的对象是:(一)艾滋病病人;(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第四条规定:所有入境人员在入境时,必须如实填写健康申明卡,并交国境卫生检疫机关查验。
第六条规定:属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不准入境。属本规定不准入境但已到达我国国境口岸的外国人,应当随原交通工具或所在国交通工具尽快离境,必要时由我民航、铁路、交通部门安排其离境,离境前由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采取隔离措施。
第七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如被发现属本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指人员,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可提请公安部门令其立即出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1989年2月10日国务院批准 ;1989年3月6日卫生部发布;1989年3月6日起实施)
第九十九条规定: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所发现的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的外国人入境。
第一百条规定:接受入境、出境检疫的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
美国将取消HIV病毒携带者入境禁令
2009年10月31日05:34  新华网 http://news.sina.com.cn/w/2009-10-31/053418945727.shtml
新华网华盛顿10月30日电(记者 王薇 杨晴川)美国总统奥巴马30日说,美国将从明年开始取消禁止HIV病毒携带者在美国旅游和移民的规定。 奥巴马当天在白宫签署一项有关艾滋病项目的仪式上说,取消这项长达22年的禁令的正式决定将于11月2日作出。他说,如果美国希望在防控艾滋病方面发挥全球领导作用,就必须这样做。 1987年,由于对HIV病毒产生恐慌,美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长将HIV病毒列为传染病的一种,使携带者失去进入美国境内的资格。此后,政府试图取消这一禁令,但遭到国会反对。 据官方统计,美国目前有超过100万人携带HIV病毒或患有艾滋病,而且这一数字每年以超过5.6万人的速度递增。
—– Original Message —–
From: 常坤 Chang Kun
To: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Sent: Saturday, October 31, 2009 4:06 AM
Subject: 【China AIDS:4818】 美将取消禁止艾滋病度感染者入关禁令
美将取消禁止艾滋病度感染者入关禁令
记者: 美国之音 | 华盛顿 2009年 10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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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美国将取消禁止携带艾滋病毒人群的入关禁令。奥巴马星期五在签署怀特艾滋病治疗延长法案之后宣布了此项决定。奥巴马总统说,美国是世界上仅有的几个禁止艾滋病毒携带者入境的国家之一。他表示,政府将于下星期一发布最后消息,于2010年起正式取消对艾滋病毒携带者实行了长达22年之久的入关禁令。他还指出,取消禁令的进程从前任布什政府就开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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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益仁平中心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关于《反歧视通讯》的法律意见

八月 3rd, 2009 · No Comments · NGO, 北京益仁平中心

北京益仁平中心致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关于《反歧视通讯》的法律意见

 

北京益仁平中心 2009年8月4日发布:

 

一、       关于《反歧视法律通讯》的说明

1、益仁平致力于在中国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视。

2、《反歧视法律通讯》是内部工作资料,主要内容是法律条文、政策信息、法律的使用、科普知识以及案例示范。

3、《反歧视法律通讯》,是把国家的法律告诉病患者等弱势人士,把运用法律的知识告诉病患者等弱势人士,利国利民,文化执法部门理应支持、鼓励。

4、《反歧视法律通讯》印制量很小,每期只印三百本,不用于出售,也未在公共场所发放,完全是免费提供给前来拜访者和前来参加会议者。

5、类似工作资料在民间公益机构、联合国驻华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皆有大量印刷,是所有机构开展工作不可缺少的方式,对公益机构来说,是我们为国家和民族所做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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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仁平负责人向北京市检察院控告“执法人员”涉嫌刑事犯罪

七月 30th, 2009 · No Comments · 北京益仁平中心

益仁平负责人向北京市检察院控告“执法人员”涉嫌刑事犯罪
北京益仁平中心    2009年7月31日
 
   2009年7月31日,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将一封《关于赵国明滥用职权涉嫌刑事犯罪的控告信》快递至北京市检察院,控告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突查北京益仁平中心“涉嫌出版活动”的“执法人员”赵国明,陆军认为其滥用职权进行非法检查、涉嫌刑事犯罪。
7月29日上午10时许,两位自称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的便装男士与一名穿警服的北京市公安局警察来到工商注册NGO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办公地点,声称益仁平涉嫌从事出版活动,要求执法检查。根据《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执法检查负责人为赵国明,执法人员为郭松涛,二人对益仁平办公现场、《反歧视通讯》及其他文件拍照,并对印刷品进行检查和扣押。
下午13时许,正在“执法”的赵国明被发现执法证件未通过年审,属无效证件。虽然其后赵国明被要求退离房间,但其下午仍旧手持执法总队相机对办公场所进行拍照。益仁平工作人员不得不两次拨打110报警,要求赵国明停止一切非法的执法活动。
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认为,赵国明的证件未通过年审,属无效证件,因此赵国明无执法资格。然而,赵国明在明知自己没有资格进行执法的情况下,仍旧参与执法行为,属滥用职权。于是,陆军于2009年7月31日向北京市检察院快递了控告信,希望检察机关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或扣押等行政行为时必须出示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且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以上。如果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足两名,所谓的“执法检查”就不合法。
陆军在控告信中写道:“赵国明在明知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足两名的情况下,不仅违背法律进行执法检查,而且还自己担任执法检查负责人;不仅不主动向被检查单位出示证件,而且故意隐瞒自己无执法资格的真实情况;不仅在其无执法资格被暴露前长达三、四个小时内,进行违法检查、扣押,而且在被暴露之后仍旧时不时地参与执法行为。故赵国明积极故意地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执法检查,显然构成滥用职权。”
陆军认为,执法行为从10时许一直持续到晚上18:30才结束,在长达八个半小时的时间内益仁平的负责人以及接待人员无法用餐。检查和扣押等一系列行为严重扰乱了益仁平的日常工作,导致许多工作无法进行甚至有些重要的紧急的工作被迫取消。更恶劣的是,“执法检查负责人”赵国明违背法律的执法行为声称“涉嫌从事出版活动”严重损害了益仁平在国内外的声誉,给益仁平带来了不可估计的损失。
“赵国明的滥用职权行为使益仁平极其工作人员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涉嫌刑事犯罪。因此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对他提出控告。”陆军表示将保留对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陆军同时认为,我国的公益组织有几十万个之多,如艾滋病组织、乙肝组织、环保组织、扶贫组织、支教组织,以及联合国和国际机构驻华组织,他们自发编辑、印制了大量的普法资料和卫生健康资料、环保、教育等资料,并免费发放,把国家的法律和科学的疾病防治知识告诉公众,是利国利民的。陆军呼吁各级各类行政部门对民间组织印制、发放公益资料的行为予以支持和鼓励、对个别部门刁难公益组织公益宣传教育的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陆军电话:15801431641, MSN:  jingetiemajgtm@hotmail.com , SKYPE: LUJUN371
 
附件一:控告信
附件二:公告: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突遭执法机关以“涉嫌出版”为由入室检查
附件一:
关于赵国明滥用职权涉嫌刑事犯罪的控告信
控告人:
陆军,男,汉族,身份证号:410105197206134414,电话:15801431641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2号中盛大厦2105A,邮编:100038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
赵国明,男,所在单位: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电话:010-822362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7号,邮政编码:100088
 
控告事项:
被控告人滥用职权进行非法检查,涉嫌刑事犯罪。
 
事实和理由:
7月29日上午10时许,两位自称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的便装男士与一名穿警服的北京市公安局警察来到北京益仁平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声称益仁平涉嫌从事出版活动,要求执法检查。根据《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执法检查负责人为赵国明即本案被控告人,执法人员为郭松涛。二人对益仁平办公现场、《反歧视通讯》及其他文件拍照,并对益仁平的内部交流文件进行检查和扣押。下午13时许,正在执法的赵国明的证件被发现并未通过年审,属无效证件。虽然其后赵国明被要求退离房间,但其下午仍旧手持总队相机对办公场所进行拍照。控告人不得不两次拨打110向警察求助。
控告人认为,赵国明的证件并未通过年审,属无效证件,因此赵国明并无执法检查的资格。然而,赵国明在明知自己无权进行执法检查的情况下,仍旧参与执法行为,属于滥用职权。根据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或扣押等行政行为时必须出示证件和相关法律文书,且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以上。如果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足两名,就不能进行执法检查。赵国明在明知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足两名的情况下,不仅违背法律进行执法检查,而且还自己担任执法检查负责人;不仅不主动向被检查单位出示证件,而且故意隐瞒自己无执法资格的真实情况;不仅在其无执法资格被暴露前长达三、四个小时内,进行违法检查、扣押,而且在被暴露之后仍旧时不时地参与执法行为。益仁平将保留对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但赵国明积极故意地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执法检查,显然构成滥用职权。
这种滥用职权行为还使益仁平极其工作人员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涉嫌刑事犯罪。执法行为从10时许一直持续到近19时才结束,在长达近9个小时的时间内益仁平的负责人以及接待人员无法用餐。检查和扣押等一系列行为严重扰乱了益仁平的日常工作,导致许多工作无法进行甚至有些重要的紧急的工作被迫取消。更恶劣的是,“执法检查负责人”赵国明违背法律的执法行为声称“涉嫌从事出版活动”严重损害了益仁平在国内外的声誉,给益仁平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综上所述,控告人认为赵国明滥用职权进行非法检查,违反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涉嫌刑事犯罪。故特此控告,请依法处理为盼!
此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 陆军 
200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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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益仁平中心简介

七月 30th, 2009 · No Comments · 北京益仁平中心

北京益仁平中心简介 

   北京益仁平中心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机构,成立于2006年12月19日,致力于在中国公共卫生领域开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及消除歧视等公益工作。

   益仁平中心成立以来,协助了乙肝携带者、艾滋病感染者、残疾人、糖尿病患者、抑郁症患者、色盲人士进行反歧视维权;同时,益仁平中心还积极参与到国家的立法、修法工作中,对于《就业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做出了贡献,同时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订做出了贡献。 

    法律援助:

   2007年3月,协助乙肝携带者起诉诺基亚公司,该案被《法制日报》等联合评为“2007年十大劳动争议案件”之一。

   2007年5月,协助起诉北京网通垄断服务并致信信息产业部要求查处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南北垄断,该案被《检察日报》评为《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公益诉讼案之首。

   2008年1月,为被歧视的糖尿病大学生提供援助,帮助这位大学生回到了校园。

   高考移民第一案入选“2008年度十大教育新闻”;并获选《南方周末》2008“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第七名”。

   北京比德创展就业歧视案获选《南方周末》2008“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第六名。

   春秋航空打折机票不退票案入选《检察日报》社2008中国法治蓝皮书"公益诉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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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ies Raid Office of Chinese Health Activist Sign in to Recommend

七月 30th, 2009 · No Comments · 北京益仁平中心

Authorities Raid Office of Chinese Health Activ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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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HE ASSOCIATED PRESS
Published: July 29, 2009
Filed at 11:07 p.m. ET
BEIJING (AP) — Chinese authorities seized dozens of newsletters from a nonprofit group that fights discrimination against people with hepatitis B, a campaigner said Thursday, calling 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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